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加熱菸合法上市?小心兩大地雷一踩就違法!

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提醒市民,近來加熱菸合法上市的消息引起廣大關注。然而,許多民眾因為缺乏正確的瞭解而觸法,特別是對於分享開箱文和從國外帶回加 Heating 菸兩大迷思。台南市衛生局指出,《菸害防制法》明訂任何足以影響他人購買意圖的菸品宣傳、促銷或變相廣告均屬違法,違者可處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許多網友在社群平台上分享加 Heating 菸的開箱文、口味比較等內容,自以為未販售就不算廣告。事實上,這樣的行為依然違法。衛生局提醒,即使在網路上分享看似無害,若不慎踩到法律邊界,仍會受到處罰。
另外一個常見的迷思是:既然加 Heating 菸已合法上市,從國外帶回就沒有問題。然而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無論自用或販賣,任何人皆不得輸入指定菸品(如加 Heating 菸)或其必要組合元件(如加熱器)。台南市衛生局近期即發現一名市民從日本返台時攜帶兩盒加 Heating 菸,仍被海關全數沒收,最高可罰新臺幣 500 萬元。
因此,台南市衛生局強調,所謂「合法上市」僅指民眾於臺灣境內的販菸場所(如連鎖超商、連鎖超市、菸酒專賣店等)可以購買加 Heating 菸,並不表示可以從國外帶入。所有相關行為仍需遵守《菸害防制法》規範。
此外,台南市衛生局提醒市民,若想要獲得戒菸協助,可利用以下資源: - 免費戒菸專線 0800-63-63-63 - LINE@線上諮詢 ID:@tsh0800636363 - 南市各區衛生所及戒菸服務合約機構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將持續監測網路平台、加強校園周邊販菸場所的查察與宣導,保護市民和青少年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