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上訴反對搜尋壟斷裁決 拒絕共享數據保隱私安全

Google 對搜尋壟斷相關裁決提出上訴,並拒絕與競爭對手共享使用者數據,認為此舉可能危及隱私安全,並且在競爭與隱私保護之間取得平衡是必要的。對於先前被美國聯邦法官裁定在搜尋引擎市場維持非法壟斷的判決,Google 正式向法院提起上訴。除了挑戰判決本身的合法性,Google 更進一步要求在冗長的上訴法律程序進行期間暫緩執行相關補救措施,尤其是針對那些要求 Google 必須將搜尋數據與競爭對手共享的條款。
在聲明中,Google 重申了一貫立場,強調用戶使用 Google 是因為他們「想用」,而不是「被迫」使用。Google 認為該判決未能考量科技產業快速創新步伐以及來自成熟玩家與資金雄厚的新創公司(如 AI 搜尋引擎)的激烈競爭。此外,Google 引用了瀏覽器開發商如蘋果與 Mozilla 的證詞,指出這些合作夥伴之所以選擇 Google 作為預設搜尋引擎,純粹是因為它能為消費者提供最高品質的搜尋體驗,而非單純的利益交換。
對於法院提出的補救措施,特別針對強制 Google 必須提供聯播服務 (syndication services) 並與競爭對手共享搜尋索引數據,Google 提出強烈反彈。Google 認為,強制共享搜尋數據不僅會帶來巨大的「用戶隱私風險」,反而會產生反效果,更會阻礙競爭對手開發自有產品的動力。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法院提出以數據共享作為補救措施,相較於美國司法部最初提議強制出售 Chrome 瀏覽器的做法已經算是妥協後的版本。然而,Google 顯然連這條底線都不願退讓,試圖透過上訴來保有其數據護城河。
這場官司源自於 2020 年美國司法部提起的訴訟,在經歷了 2023 年長達 10 周的審判後,聯邦法官於 2024 年正式裁定 Google 透過支付巨額資金維持在多個平台(如 iPhone、Safari、Firefox)上的「預設搜尋引擎」地位以及對搜尋結果廣告的強勢控制權,構成市場壟斷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