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以兔尾草替換大麻包裹 雲林檢警破獲越南籍男子走私案
- 雲林縣警察局與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攜手合作,於民國114年10月27日在雲林縣崙背鄉成功破獲一起跨境大麻走私案,逮捕阮姓及陳姓兩名越南籍男子。
- 經雲林地檢署偵結,兩名越南籍男子分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及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提起公訴。
- 檢警單位立即啟動「以包裹追人」偵辦策略,將原包裹內10包總毛重2218公克的大麻取出,改以兔尾草填充替換,並透過中華郵政系統依原址投遞,持續監控追蹤,最終順利緝獲取貨及幕後主嫌。
- 跨境走私手法 浴帽髮捲罐藏毒 根據雲林地檢署調查,陳姓男子現年25歲,為越南籍在台人士,平日以打零工維生,卻暗中從事毒品走私不法勾當。
雲林縣警察局與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攜手合作,於民國114年10月27日在雲林縣崙背鄉成功破獲一起跨境大麻走私案,逮捕阮姓及陳姓兩名越南籍男子。此案源於高雄關於10月15日執行例行性入境包裹檢驗時,查獲一件自泰國寄來的國際快遞包裹藏有可疑物品,經開箱檢視後發現疑似大麻製品。檢警單位立即啟動「以包裹追人」偵辦策略,將原包裹內10包總毛重2218公克的大麻取出,改以兔尾草填充替換,並透過中華郵政系統依原址投遞,持續監控追蹤,最終順利緝獲取貨及幕後主嫌。全案經雲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懲治走私條例提起公訴,展現檢警海關聯手打擊毒品犯罪的強烈決心。
海關查驗破綻 兔尾草替換智擒毒販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在民國114年10月15日執行入境貨物檢查時,鎖定一件申報內容模糊、來自泰國的國際包裹。關務人員依標準作業流程進行X光掃描檢查時,發現包裹內部影像呈現異常密度與形狀,疑似夾藏有機物質。經開箱檢視後,發現包裹內的浴帽與髮捲罐中藏有10包以真空壓縮袋封裝的綠色乾燥植株,外觀特徵與大麻高度相似。現場關員立即依規定扣押該包裹,並通報檢警單位協同處理,同時將採樣送交法務部調查局進行毒品鑑定,科學檢驗結果確認該批植株為二級毒品大麻。
由於單純查扣毒品包裹難以追溯幕後走私網絡,雲林地檢署蔡少勳檢察官當機立斷,決定採取「以包裹追人」的積極偵辦策略。專案小組小心翼翼將包裹內的10包大麻全數取出,並精準測量每包重量,再以外觀相似的兔尾草乾燥植株填充,確保替換後的包裹重量與外觀與原狀無異,避免引起嫌犯警覺。這項替換作業必須在嚴密監控下進行,確保證據鏈完整無缺。隨後包裹交由中華郵政人員依原寄送流程,投遞至雲林縣崙背鄉的指定地址。
檢警單位在投遞路線沿途部署多重監控網,結合人力跟監與科技設備,全面掌握包裹動態。114年10月27日當天,郵務人員依約定將包裹送達指定地點,阮姓男子依先前與寄件人約定的聯絡方式現身取貨。專案人員見時機成熟,立即上前盤查並將其逮捕。隨後循線追查,於同日在雲林地區將負責聯繫與策劃的陳姓男子一併緝捕到案,全案宣告偵破。這種「以假換真、順藤摸瓜」的偵辦手法,不僅成功截獲毒品,更重要的是揪出幕後操控的走私集團成員。
跨境走私手法 浴帽髮捲罐藏毒
根據雲林地檢署調查,陳姓男子現年25歲,為越南籍在台人士,平日以打零工維生,卻暗中從事毒品走私不法勾當。陳男於114年10月15日前某日,利用前往泰國的機會,向當地不法份子購得這批大麻。泰國雖然近年對大麻管制有所鬆綁,但跨境運輸仍屬嚴重違法行為。陳男看準台灣大麻市場價格高昂,企圖從中牟取暴利,遂鋌而走險策劃這起走私案。
為了規避海關查緝,陳男將總重2218公克的大麻分裝成10包,並採用雙重掩護手法。首先將大麻裝入真空壓縮袋,減少體積與氣味外洩,再分別藏匿於日常用品浴帽與髮捲罐內部,企圖偽裝成一般美容美髮用品。這種利用常見物品夾藏毒品的做法,是近年走私集團慣用伎倆,目的在於降低被抽查的風險。包裹寄送地址填寫雲林縣崙背鄉一處偏僻地點,聯絡電話則留用阮姓男子(42歲)的手機門號,企圖將風險轉嫁給他人。
阮姓男子同樣為越南籍,與陳男在台相識,兩人約定由阮男出面領取包裹,事成後可獲得一定報酬。這種分工模式在跨國毒品走私中屢見不鮮,通常由幕後主使者策劃採購與寄送,再吸收不知情或經濟弱勢的成員擔任「人頭」取貨,一旦遭查獲,主嫌可伺機脫逃。所幸檢警單位識破此一手法的漏洞,透過監控包裹流向,成功將兩人一網打盡,阻斷這批毒品流入市面。
檢警強力執法 溯源刨根打擊毒品
全案由雲林地檢署蔡少勳檢察官指揮偵辦,整合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保安警察隊及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的查緝能量,形成堅強的打擊毒品犯罪聯合陣線。檢方在接獲海關通報後,迅速評估案情,決定不以單純查扣毒品結案,而是啟動更積極的溯源偵查作為,展現「向上溯源、向下刨根」的執法決心。
蔡少勳檢察官指出,毒品犯罪嚴重戕害國民身心健康,更對社會治安造成難以估量的負面影響。近年來毒品走私手法不斷翻新,從早期的人身攜帶,演變為利用國際郵寄、貨運包裹、甚至跨境電商平台等多元管道,企圖規避查緝。本案嫌犯利用泰國與台灣之間的貨運路線,將大麻偽裝成一般商品,若成功闖關,將可獲取數倍甚至數十倍的暴利,但同時也將毒害引進國內,危害無數家庭。
經雲林地檢署偵結,兩名越南籍男子分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及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提起公訴。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運輸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而懲治走私條例也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口者,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兩罪合併之下,嫌犯將面臨長期牢獄之災,刑責相當嚴重。
檢方強調,未來將持續貫徹政府「新世代反毒策略」,強化跨機關合作機制,整合海關、警察、調查局及憲兵等單位情資,建立更綿密的查緝網絡。同時將針對毒品犯罪採取「向上溯源、向下刨根」的偵辦策略,不僅追查下游販售通路,更全力追溯上游供應來源,力求將整個犯罪網絡連根拔起,徹底斷絕毒品供應鏈,維護國人健康與社會安全。
跨境毒品趨勢 強化查緝守護國門
近年來跨境毒品走私案件呈現顯著上升趨勢,走私集團利用全球化貿易便利性及電子商務平台,將毒品偽裝成各類商品,透過國際快遞、郵政系統或貨運渠道闖關。根據法務部統計,113年查獲的跨境毒品案件中,以大麻、安非他命、K他命為最大宗,其中大麻因近年部分國家合法化,走私風險評估有所誤判,成為新興走私標的。
走私集團常利用外籍移工或新住民作為人頭,吸收經濟弱勢族群參與取貨,承諾高額報酬卻隱匿實際刑責風險。這些被利用的成員往往對台灣法律認識不足,誤以為僅是代領包裹,不構成嚴重犯罪,實則已觸犯運輸毒品重罪。本案阮姓男子即為典型例子,雖非主謀,但因出面取貨,同樣面臨嚴厲刑責。
為因應日益狡猾的走私手法,財政部關務署已全面強化查緝設備與技術,在各主要口岸配置X光機、拉曼光譜儀、離子移動譜儀等先進檢測儀器,提升查獲率。同時建立風險評估機制,針對高風險地區、可疑申報內容的包裹提高抽查比例。此外,關務署也與各國海關建立情資交換平台,共享走私集團樣態資訊,強化國際合作。
雲林地檢署呼籲社會大眾,切勿為了區區報酬而協助他人領取來路不明的國際包裹,更不可參與任何毒品走私活動。毒品犯罪沒有僥倖,海關與檢警單位已建立嚴密監控網絡,任何企圖闖關的行為終將法網難逃。民眾若發現可疑情事,應立即向檢警單位舉報,共同守護健康無毒的社會環境。政府也將持續推動毒品防制教育,從源頭減少需求,並強化邊境管制,阻絕毒品於國門之外,確保國人安居樂業。












